腾讯音乐集团终审被判侵权

来源:xuchao0915 2024-12-31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因未经许可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次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就音著协诉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狗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1540号),全部判决驳回酷狗音乐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酷狗音乐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于赔偿标准,一审法院认为,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实施集体管理。随着音乐产业的发展,在数字音乐行业,侵权成本和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著作权人对自己作品的控制力进一步下降。酷狗音乐作为国内主流音乐平台,本应积极参与构建健康、和谐的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圈,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数字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但却在与音著协的合作合同到期后,未经许可使用由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的多首歌曲,主观过错较明显。一审法院就上述案件,判决酷狗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22万元人民币。

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在这创新蓬勃发展的时代,保护著作权就是守护创作创新的动力之源。音著协将使用法律之剑,斩除在线音乐市场的侵权顽疾,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为音乐创作者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腾讯音乐集团终审再被判侵权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18953690771,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

扫一扫
二维码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2
添加专属微信顾问
客服电话
18611913241
在线全影知识服务
咨询问题
联系方式*
提交咨询
全影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十五年
咨询热线
13626360901